高等教育论文_美国高校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改

2022-05-12  
文章目录

1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的内涵与实践样态

1.1 学生角度:“部分学生可选”占主体

1.2 高校角度:“替换考试可选”为基础

2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的主体博弈及其成效

2.1 市场逻辑下多元主体的博弈

    2.1.1 高等学校:积极开展交流研究,促进高校良性竞争

    2.1.2 研究机构:质疑标准化考试成绩效用,持续推进教育公平

    2.1.3 考试机构:不断改进标准化考试,以期提高预测效度

    2.1.4 学生个体:不同群体展开上诉,争取入学机会公平

2.2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的成效

    2.2.1 学生学术质量并未降低

    2.2.2 增加高校学生的多样性

    2.2.3 保证高校招生的灵活性

3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的反思及其启示

3.1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必须回应的问题

    3.1.1 弱化成绩招生对学生多样化改善效果不佳

    3.1.2 高校采取政策的动机是提高学校地位与声誉

    3.1.3 标准化考试在高校招生中的地位仍然难以取代

3.2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对我国招生改革的启示

    3.2.1 扩大招生自主与监督体系建设并进

    3.2.2 完善高中教育评价体系以服务招生

    3.2.3 不断推进循证研究助力政策改革

文章摘要:美国高校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是近年来美国高校招生政策改革的重要方向之一,其允许学生在申请大学时自行决定是否提交标准化考试成绩。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实施类型多样,从学生角度来看,可分为“部分学生可选”与“全部学生可选”;从高校角度来看,“替换考试可选”为主要形式。在主体博弈中,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改革属于市场逻辑下多元主体的博弈,具体表现为研究机构、考试机构与高校集体之间价值利益诉求的冲突。尽管“考试可选”招生政策具有提高生源多样性、保证高校的招生灵活性等优势,但该政策的实施动机、政策成效的真实性与效用大小仍面临一些质疑。在我国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的背景下,高校招生改革应坚持扩大招生自主权与完善监督体系并进,深入推进高中评价体系改革,并不断推进循证研究助力政策制定与改革。

文章关键词:

论文作者:李茂菊 

作者单位:华东师范大学 

论文DOI:10.19360/j.cnki.11-3303/g4.2022.04.006

论文分类号:G647.32